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人才服务和劳动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人才流动政策咨询、流动人才档案及人事关系的转移工作,负责人事代理工作和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挂靠管理工作。
(三)负责各类人才引进和人才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工作。
(四)负责劳动力资源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外来劳动力供求状况,积极开展职业介绍,组织招聘活动,为供求双方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就业再就业。
(五)负责开展职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和企业新招员工岗前培训的组织工作。
(六)负责各类代理人员、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为各类代理人员和失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认定及申报工作。
(八)负责人事代理人员的党员关系转移和党费收缴工作。
(九)负责创业指导、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工作
(十)党工委、管委会及人社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编制1个,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非参公事业人员7人,管委会聘用人员1人,退休4人,其他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716.8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4.2万元,较2020年减少706.76万元,下降41.17%;本年收入合计1716.82万元,较2020年减少706.76万元,下降41.17%,主要原因是:财政联合发文部分资金事项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45.37万元,占60.89%;其他收入671.45万元,占39.1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1716.8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716.82万元,较2020年减少706.76万元,下降41.17%,主要原因是:财政联合发文部分资金事项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 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64.33万元,占32.87%;项目支出1152.49万元,占67.1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5.37万元,决算数为104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5.37万元,决算数为104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计划执行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2.9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49.48万元,较2020年减少5.89万元,下降2.36 %,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深化改革,人员发生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3.22万元,较2020年增加 86.83万元,增长76.6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年初预算公用经费结构发生变化,原来列支在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的事项取消,全部列支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里。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4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两人符合条件,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这一情况没变。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万元,决算数为 3.56万元,完成预算的 55.63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 0.77 万元,增长 21.63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 万元,决算数为0.21 万元,完成预算的 7.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28 万元,下降 133 %,主要原因是因疫情持续影响,减少公务接待事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续影响,减少公务接待事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3批,累计接待 23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34万元,其中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4万元,决算数为 3.34 万元,完成预算的 98.24%,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7 万元,增长 50.90 %,主要原因是:因疫情持续影响,区内企业用工形式严峻,单位加大对企业的走访力度及对企业招工用工需求情况及时掌握而增加公车使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1 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7.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7.99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服务企业就业用工,小额贷款核实发放等业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 4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682.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
组织对“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青年大学生生活补贴)”、“其他人力资源事务(百场校招)”等 4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82.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结果都在合理范围内。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1年度省级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66.82 万元,执行数为366.8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提前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民生工程”6000万元的目标任务,完成比例达到108.17%;二是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发放100%用于创业贷款工作;三是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微利项目贷款给予全额贴息。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创贷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我中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对资金分配、审核、拨付等重点环节重点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序的运行。杜绝虚列支出、侵占挪用、欺诈冒领等问题。保证贴息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各项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录入和纸质台账的整理;保证奖补资金只用于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1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各级财政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财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