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355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拟同意给予以下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现予以公示:
江晓宝,2016年6月毕业于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19年6月创办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斯嘉健身私教中心,已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要求,现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6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南昌高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8190456。
南昌高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