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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新区2019年下半年 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9
  

关于开展高新区2019年下半年


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昌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试行)》(洪职改办发〔2014〕3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洪人社发〔2019〕185号)文件精神,2019年起全区初、中级职称网上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半年受理一次,现就我区2019年度下半年初、中级职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认定人员范围
   1、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
   2、未在区内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人事档案托管在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且符合相关年限要求的人员。
   二、申报渠道
从2019年起,各层级职称申报评审(含认定、审定)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均须使用系统,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评审、发证、查询。
   1、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须通过其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外、人事代理人员)申报职称,个人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
   2、在外省工作但人事档案在我区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保管其人事档案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
   三、申报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南昌市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试行)》(洪职改办发〔2014〕3号);
   2、《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洪人社发〔2019〕185号)。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宣传,认真做好资格认定初审工作,把好初评推荐关,区职改办网上受理考核认定材料截止为2019年 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其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统一计算到2019年10月底。
   2、个人诚信申报,确保所报内容真实准确,上传的材料扫描件完整清晰,请一次性网上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其中,所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0年1月底。
联系人:侯敏璇 联系电话:88161032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人社局

2019年9月29日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9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