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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9/25
  

 

高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高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高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高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人才服务 和劳动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人才流动政策咨询、流动人才档案及人事关系的转移工作,负责人事代理工作和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挂靠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人才引进和人才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工作;负责劳动力资源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外来劳动力供求状况,积极开展职业介绍,组织招聘活动,为供求双方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就业再就业;负责开展职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和企业新招员工岗前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各类代理人员、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为各类代理人员和失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认定及申报工作;负责人事代理人员的党员关系转移和党费收缴工作;协助做好小额担保贷款贷前调查工作以及党工委、管委会及人社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高新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 13人(维持原人才中心13个编制不变),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年末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人员2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19.62万元,较2017年增加46.99万元,增长9.94%;主要原因是:2018年较2017年其他专项业务拨款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85.26万元,占74.14%;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34.37万元,占25.8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640.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40.38万元,较2017年增加160.61万元,增长33.48%,主要原因是:其他专项业务支出较上年有很大幅度的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605.35万元,较2017年减少120.76万元,下降16.63 %,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有99万年初预算资金未实际拨付,财政局要求本单位优先使用单位财政代管的自有资金账户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97.44万元,占30.83%;项目支出   442.94万元,占69.1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2万元,决算数为  38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9万元,决算数为35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3%,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有99万年初预算资金未实际拨付,财政局要求本单位优先使用单位财政代管的自有资金账户资金。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万元,决算数为3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本单位有2人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2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0.93万元,较2017年增加52.89万元,增长139.04%,主要原因是:2017年的人员经费未按照管委会人员标准拨付预算额度,人员经费的额度下在了其他支出,2018年本单位按照人员标准申请增加了部分额度。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万元,较2017年减少54.72万元,下降61.68%,主要原因是:执行管委会的人均办公标准。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33万元,较2017年增加5.5万元,增长(下降)22.1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调整公积金缴费标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万元,决算数为5.83万元,完成预算的34.29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2.17万元,下降27.1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 0.42万元,完成预算的8.4%,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42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本单位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 5.42万元,完成预算的45.17%,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2.58万元,下降32.26 %。主要原因是:2018根据管委会公车改革的要求,我单位公用车辆从最初的3辆减少到1辆,一辆依法依规拍卖,一辆报废。故而导致相关支出明显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减少59.68万元,下降63.71%,主要原因是:执行管委会的人均办公标准。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保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部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数量1个,项目总金额230万元。
组织对“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0万元,执行数为2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创新举措、主动服务2018年,我局创新举措、主动服务,全力做好企业招工服务工作,共协助企业招工22328人。共举办各类招聘会101场,累计参会企业1600余家次,参与求职者18000余人次,达成就业4508人。为6所职业院校输送535名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
二是人才服务多举措并行,2018年,我单位一直安排专门人员整理、鉴别人事档案,服务窗口节假日不打烊,办事群众“只跑一次”,并设立了服务评价系统,共接转各类人才档案4200余份,协助职称申报认定52人,办理人才落户320人。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务院加快发展的要求、符合高新区的要求。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为保证专项经费落到实处,进行了系统有效的管理。
综合评价: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目专项资金,使经济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在社会效益上有非常显著的促进作用。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人才局2018年部门决算